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号)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21年,地球环境研究所深入贯彻《条例》和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地球环境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按照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规范建设了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各职能部门承担的信息公开细则做了规定。

 

    2、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保证信息公开标准符合中科院科学传播局的要求,对网站频道内容进行了规范的补充和完善,更便于院内外用户获取信息。

 

    3、保障两个信息公开网络在线申请系统:《在线填写公民申请表》 和《在线填写法人/组织申请表》功能正常运维,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公开渠道。

 

    4、按照中科院科学传播局的相关要求,提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经统计,在2021年,地球环境研究所主动公开的信息条数共647条,其中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共1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共19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1、2021年,地球环境研究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0件。

 

    2、2021年,地球环境研究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共有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公民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2021年,地球环境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稳步推进,但离国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2年,地球环境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在中科院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工作力度,规范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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