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所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科学事业,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须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名单备案。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好的科研潜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外国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国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国科大研究生招生网或我所网页等途径查看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并及时与我所人事教育处联系推免接收事宜。 

  考生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初步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在网页右下角找到在线报名图标,点击硕士即可进入“2023年推荐免试申请系统页面。 待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正式申请。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应直接向我所人事教育处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1)。  

  4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的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首页、专利授权证明等。

以上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请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并按1-6项顺序进行编号,文件夹命名为:推免申请-姓名,压缩后(压缩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于923前发至邮箱zyw@loess.llqg.ac.cn,邮件主题为:2023年推免申请-姓名。以上部分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交的,请务必在邮件中说明原因。

  (三)考核和体检  

  1.研究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以面试为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诚实守信、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教育部系统时间为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人事教育处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经报教育部最后审批通过后与统考生一同核发录取通知书   

、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已被我所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4生入报到时间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政审不合格  

  6)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办法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办法如有与教育部、国科大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人:张英雯

联系电话:029-62336236     

  电子邮件:zyw@loess.llqg.ac.cn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97号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邮政编码:710061

址:http//:www.ieecas.cn

 

       附件1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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