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国科大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接收单位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人通过邮件或联系电话直接与我所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并登录我所网页(http://www.ieecas.cn/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也可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进行前期的网上初步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http://admission.ucas.ac.cn。在网页右下角找到“在线报名”图标,点击“硕士”即可进入“2018年推荐免试申请系统”页面。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应直接向我所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 

  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附件1  

   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应于2017101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到我所研究生办公室。 

  (三)考核和体检 

  1.研究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以面试为主,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研究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同时进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为保障考生在学期间健康状况能承受攻读学位以及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负担,凡在体检中出现不适于野外工作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研究生办公室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 

  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2017102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所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 

  三、学制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2.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推免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确定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研究所或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转博申请,且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和转博考核。 

  四、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办法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生简章》(附件2)。 

  3.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附件1  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 

  附件2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生简章 

    

  联系电话:029-62336236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人:张英雯    

  电子邮件:zyw@loess.llqg.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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