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国家计划内招生: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生办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科院研究生院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1年9月20日—10月9日;

秋季(入学)博士网报时间:2011年12月8日—2012年1月25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生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春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论文答辩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生办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研究生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需提交能够证明本人具备同等学历资格的相关材料。

4.研究生办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1)春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30日;

(2)秋季入学招生考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18日。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

5.复试办法:采取公开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时针对专业知识、英语听力及口语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生办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由研究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研究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待遇:

1、我所在学研究生均可申请并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即普通奖助金、等级奖学金和助研奖酬金。每年均有多项奖学金可以申报。

2、我所已实行聘用研究生兼任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对于应聘者,根据研究所规定给付相应报酬。

联系地址:西安市沣惠南路10号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张英雯

联系电话:029-88320990

网   址:http://www.ieexa.cas.cn

E-mail: zyw@loess.llqg.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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