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科大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完整规范,对于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见评选办法(附件1)。
2.“优秀毕业生”为评选年度应届毕业生,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3.在校部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选。
三、评选比例
国科大根据我所在学和毕业学生人数按比例核定各类优秀学生推荐人数共35名,其中,“三好学生”27名;“优秀学生干部”(从学生干部中评选)4名;“三好学生标兵”2名;“优秀毕业生”2名。
四、组织实施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经所在研究室推举或函评的方式产生。如曾获得过优秀学生的再次申请参评,其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1.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评选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评审小组以函评方式进行。
2.“三好学生”候选人根据评选比例(待“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标兵”评出后确定,优干及标兵不占三好学生参评指标),由研究生导师推荐本人指导的优秀学生报各研究室,各研究室根据导师推荐情况及分配指标确定本研究室“三好学生”候选人名单。
3.评选出的各类优秀学生名单在我所公示不少于5日。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申请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
① 《优秀学生评选申请简况表》(包括申请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附件2)
② 课程成绩单(可登录sep系统申请电子成绩单)
③ 在读期间优秀学生荣誉证书。
2.纸质版材料:《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申请表》(附件3)(表内可选择优秀学生类别),需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4月14日前提交至人事教育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tudent@ieecas.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9-62336236
邮 箱:student@ieecas.cn
人事教育处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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